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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本系學生考取金融證照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112-2國立東華大學經濟學系學生考取金融證照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申請說明:

  • 獎勵與補助經濟學系在學生考取金融證照。
  • 學生申請時,需填寫: 1.申請表正本、2.證照影本、3.證照報名費繳費證明正本、4.google表單、5.電子學習履歷系統更新證照紀錄畫面截圖。
  • 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或以【正楷】方式書寫 。
  • 獎助學金補助視【當學度】經費規劃為上限,每位學生年度申請獎助上限以500元為原則。若年末經費結算尚有剩餘,則可開放申請金額已達500元的同學再次申請,本系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郵局、台灣中小企銀、臺灣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類別

申請說明

獎助額度

檢附文件

考取金融證照獎助學金

  1. 獎助之證照項目請見下表。
  2. 獎助證照考取期間:

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7日。

  1.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 年 6 月 7 日止。
  2. 依照報名費繳費單據之額度實支實付,單一金融證照至多獎助500元。
  3. 每人相同考試報名費僅得申請獎助1次。
  4. 每筆報名費收據請個別提出申請。

500元

  1. 申請表
  2. 證照影本
  3. 報名費繳費單據正本(紙本或電子之發票或收據,拒收匯款及轉帳紀錄)
  4. 填寫google表單
  5. 電子學習履歷系統更新證照紀錄畫面截圖

 

經濟學系獎助金融證照一覽表

主辦

單位

證照名稱

測驗科目

報考資格

台灣

金融

研訓院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1.金融市場常識

2.職業道德

95年8月1日起,參加13種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試者,須加考本項測驗方能登錄從事該類業務:

證券商業務人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期貨商業務員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投信投顧業務員

股務人員

票券商業務人員

信託業業務人員

人身保險業務員

財產保險業務員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銀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銀行內控與內稽測驗)

台灣

金融

研訓院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1.信託法規

2.信託實務

1.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1、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2、相關學歷證明資料請於報到時繳交予監試人員。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1.企業內部控制理論

2.企業內部控制實務

(含相關法規)

不限報考資格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1.衍生性商品概論

2.衍生性商品之會計處理

3.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

不限報考資格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授信法規

2.授信實務

不限報考資格

進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授信法規

2.授信實務

(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合格者

2.具授信相關業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進口外匯業務

2.出口外匯業務

3.國外匯兌業務

報名資格不限

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理財工具

2.理財規劃實務

(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金融領域相關從業人員

2.大專院校師生

3.對金融理財領域有興趣者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證券商業務員

1.證券投資概論

2.財務分析概論

3.證券法規概論

4.證券交易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高中職(含)以上學歷

2.高考、普考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具有大學、3年制或2年制專科學校1年級以上肄業,或5年制專科學校4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1.證券投資概論

2.財務分析概論

3.證券法規概論

4.證券交易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大學以上學歷

2.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3.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4.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5.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者

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

1.票券金融法規

2.票券金融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公務人員普通或高等考試或相當於普通或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

1.投信投顧相關法規

2.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證券

3.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4.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註:此項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核發之證券商業務員登記表報名。

5. 89年10月11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修正生效前,已辦理登記之現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業務人員。

6. 取得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者。

股務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股務作業法規

2.股務作業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3.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4.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5.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

6.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資格者。

7.從事股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

1.企業內部控制理論

2.企業內部控制實務(含相關法規)

凡公開發行公司從業人員或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工作具有興趣者。

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1.債券市場理論

2.債券市場實務(含債券法規)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公立或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3.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4.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5.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

6.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資格者。

期貨商業務員

1.期貨交易法規

2.期貨交易理論與實務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1.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2.衍生性商品之風險管理

3.期貨、選擇權與其他衍生性商品

4.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3.取得期貨商業務員資格者,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1.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2.投資學

3.會計及財務分析

4.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

以下條件符合1項即可:

1.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3.      經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證照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

4.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取得高級業務員資格者,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1.保險法規

2.保險實務

3.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1.年滿二十歲。

2.具有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經由所屬公司向財政部指定的各有關公會報名。

3.報名時需檢附通過所屬公司辦理的基本教育訓練之證明文件才能報名。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產險

  1.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2. 保險法規
  3. 保險實務

1.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僑取得永久居留證、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

2.年滿二十歲,具有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經完成基本教育訓練合格者,得由所屬報名單位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報名,參加資格測驗。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投資型保單

  1. 投資型保險商品概要
  2. 金融體系概述
  3. 投資學概要

1.參加測驗之業務人員以報名截止日為準,已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且為登錄中之業務員者。

2.參加測驗之業務人員以報名截止日為準,已通報壽險公會並獲授權招攬年金保險業務者。

3.符合第一類組資格且為證券商業務人員、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投信投顧業務員四類人員之一者。本類組應考人員,得抵免本測驗第二節次科目。

4.曾參加本資格測驗,成績尚未公佈者、已測驗合格者、違反試場規則受處分而未屆滿者,均不得報名參加測驗。

台灣

金融

研訓院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1.財產保險實務

2.財產保險法規

1.成年(以測驗日為基準日計算)之中華民國國民或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者、或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者。

2.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者。

3.無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之情事或受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撤銷登錄處分已期滿者。

註:相關學歷證明資料請於報到時繳交予監試人員。

台灣金融

研訓院

風險管理基本能力測驗

1. 風險管理原理

2. 信用評等制度

3. 授信特徵與產業別的集中性風險

4. 國家風險與國家主權評等

5. 金融機構的資本適足制度

6. 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

7. 商業銀行的市場風險管理

8.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與利率風險管理

9. 商業銀行的作業風險管理

10. 風險管理相關法令、辦法

報名資格不限

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

企業風險管理師

1.企業風險管理概論

2.保險學

3.民法概要與商事法概要

4.財務管理與風險理財

5.工業安全與衛生管理

報名資格不限

聯合

舉辦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1. 永續基本概念

2. 永續資訊揭露

3. 永續風險管理與治理

4. 永續金融

報名資格不限

:表中所列測驗科目與報考資格僅供參考,詳細資訊請以證照考試主辦單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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